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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兩證整合”登記制度改革問題解答
發布時間:2016-12-05
日期:2016/11/30 來源:重慶市政府網
重慶市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“兩證整合”登記制度改革問題解答
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,根據《工商總局等四部門關于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“兩證整合”的意見》,從2016年12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實施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“兩證整合”。“兩證整合”是“三證合一”登記制度改革向個體工商戶的延伸,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舉措,有利于簡化個體工商戶登記注冊程序,便利公民從事個體經營,促進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,推動大眾創業、萬眾創新;有利于推動工商、稅務等部門實現信息共享,提升公共服務和行政管理效能,推進簡政放權、建設服務型政府。
為便于社會各界了解改革精神及主要內容,現就改革的有關問題進行解答。
一、什么是個體工商戶“兩證整合”登記制度改革?
答:個體工商戶“兩證整合”登記制度是指將個體工商戶登記時依次申請,分別由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、稅務部門核發稅務登記證,改為向工商部門一次申請,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(以下簡稱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)的登記制度。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具有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的功能,稅務部門不再發放稅務登記證。
二、什么是統一社會信用代碼?
答:統一社會信用代碼(以下簡稱“統一代碼”)是每一個法人和其他組織在全國范圍內唯一的、終身不變的法定身份識別碼,一個統一代碼只能賦予一個主體。主體注銷后,該代碼將被留存,保留回溯查詢功能。
三、個體工商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編碼規則是什么?
答:按照編碼規則,統一代碼為18位,由五個部分組成:第一部分(第1位)為登記管理部門代碼,9表示工商部門;第二部分(第2位)為機構類別代碼,2表示個體工商戶;第三部分(第3—8位)為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;第四部分(第9—17位)為主體識別碼,所有個體工商戶(包括存量和新增)的統一代碼中的主體識別碼均使用新碼,改革前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個體工商戶,其原組織機構代碼不嵌入新的統一代碼中;第五部分(第18位)為校驗碼。
四、個體工商戶“兩證整合”登記制度改革的實施范圍有哪些?
答:我市范圍內登記的個體工商戶,包括港澳居民、臺灣居民、臺灣農民設立的個體工商戶。
五、個體工商戶“兩證整合”登記制度改革從什么時候開始實施?
答:自2016年12月1日起,申請人辦理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“一張表”,向工商部門“一個窗口”提交“一套材料”,由工商部門核發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。
六、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是否需要換領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?原發證照是否可以繼續使用?
答: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發生變化,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,由工商部門換發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;個體工商戶也可單獨申請換領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。
暫未換領 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,原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繼續有效。但為了方便使用和規范管理,鼓勵個體工商戶主動換領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。
七、個體工商戶換領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時是否需要收繳原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?
答:個體工商戶辦理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時,無需收繳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。換照后,原稅務登記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自動失效。
八、實施“兩證整合”后,個體工商戶注銷登記時是否需要先進行清稅申報?
答:已領取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且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,應當向工商部門提交稅務機關出具的《清稅證明》。
已領取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但未在稅務機關辦理涉稅事項以及未領取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申請注銷,免于提交《清稅證明》。
九、辦理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需要收費嗎?
答:個體工商戶申請辦理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不收取任何費用。
十、換發營業執照后,注冊號變成了統一代碼,是否有相關證明文件?
答:個體工商戶換領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后,如有需要,可以向工商部門申請出具原注冊號更改為統一代碼的相關證明。
十一、申請或者換領“一照一碼”營業執照需要的材料清單及表格在哪里能領取?
答:實施“兩證整合”后,申辦個體工商戶將啟用新的提交材料規范和申請表格文書。申請人可以登錄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眾信息網(http://www.cqgs.cn/)查閱、下載登記指南和相關表格文書,也可以到就近的區縣行政服務大廳工商登記窗口或工商所領取。